宿迁市泗洪县构建“143”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体系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3-06-21 16:03:52

  为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宿迁市泗洪县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找准基层法治建设重点,构建“143”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体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1张清单,压实法治责任。泗洪县率先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规定》,详细列举12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法治建设职责;建立“述职+质询+点评+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述法问题整改清单,针对20条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述法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常态化法治督察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

  4大体系,助力法治工作高效运行。泗洪县构建基层法治建设4大循环体系,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为主导的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整体谋划、全面布局辖区内法治建设工作;以司法所为主导的基层法治统筹协调体系,围绕党(工)委政府所确立的法治建设目标,推动实现上下联动、沟通衔接;以村居(社区)为主导的基层法治高效推进体系,构建起镇村两级连接,通过设置法治建设联络员,强化依法治镇(街)内驱力量;以县委依法治县办为主导的基层法治建设评估考评体系,每半年开展一次年度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

  3项举措,助推基层依法行政。泗洪县建立司法所代表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机制,赋予司法所长“监督权”“审查权”“否决权”,推动合法性审查与乡镇(街道)中心工作紧密衔接;定期组织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案件旁听庭审及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活动,建立自我纠错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从化解行政争议向预防行政争议转变;着力在执法与监管衔接上下功夫,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监督模式,以19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室实体化运行为助手,有效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实践路径。(文 包政英)

编辑: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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