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沭阳“1234”一体推进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3-06-07 11:28:30

  2023年以来,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积极推进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通过优化县级执法监督,推进机构机制“下沉”,明确监督内容,抓好平台建设,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一体推进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优化监督机构,构建县级执法“一个中心”。沭阳县司法局健全县级执法监督机构统筹职能,推动执法协调监督向基层延伸,强化落实决策部署,统筹履行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执法培训、考核评比等职能,全方位监督乡镇(街道)做好乡级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规范化;督促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针对乡镇(街道)制定日常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并落实,抓好乡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局有效运转。

  健全组织保障,推进机构机制建设“双下沉”。沭阳县司法局出台《沭阳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标准化建设试点方案》,在3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室,负责对所在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向镇街“下沉”延伸,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强化司法所履职作为,协调镇街配合司法局建立双重管理机制,加强对司法所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为辖区司法所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能提供支持,强化司法所围绕镇街中心工作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指导镇街综合执法机构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形成配合支持、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

  强化县乡统筹,明确协调监督“三项内容”。沭阳县司法局统筹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构开展乡镇执法监督活动,明确司县局进行总体情况监督、主体监督,司法所进行具体执法人员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等“三项”监督内容;切实做好在主要乡镇(街道)监督学习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适格审查,审查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进行主体监督;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所涉“三项内容”进行规范监督、提升执法质量。

  抓好平台建设,完善执法监管“四项方式”。沭阳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资格管理等四项监督方式;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执法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规范行政执法,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等行政执法案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文 宋文硕 尹尚)

编辑:高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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