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持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执法质量和企业满意度“双提升”,宿迁市泗洪县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三项制度”,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建立涉企检查预警制度,规范执法监管
泗洪县出台《泗洪县涉企执法检查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涉企执法检查部门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总量和频次,并依据部门法定职责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详细明确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时间安排、实施检查机构等内容,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无计划不检查”。
同时,泗洪县对涉及同一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进行整合,降低执法检查频次,努力做到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给予企业健康发展充分的空间;强化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备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各部门及时将执法检查计划、涉企执法检查通知书上传至泗洪县营商环境服务监督平台,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透明化、规范化、文明化。
制定企业合规指导制度,强化助企服务
泗洪县推动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转变,依据各执法部门权力清单与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梳理高频多发行政违法行为,提前研判企业违法违规风险点;会同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9个涉企执法部门,编制《泗洪县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对企业生产活动、日常运营、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合规指导建议,强化企业合法意识,有效预防高频多发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泗洪县打造以主动监督为主、被动监督为辅,既监督又追责的监督模式,对于违法执法给民营企业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力量,及时收集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有效发挥监督促发展的积极作用。
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泗洪县推进涉企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出台《泗洪县推进涉企柔性执法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企业类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情况,积极选择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为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同时,泗洪县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目前已出台覆盖交通、食品、药品、水利等多个领域的“三张清单”170项,办理免罚轻罚案件共计528件,涉及金额1400万元。(文 夏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