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规定,及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身体状况,3月29日,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7人在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进行病情诊断。
此次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诊断,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市卫健委《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工作的实施细则》。天宁区检察院受邀对制定计划、选择病情诊断医院、成立病情诊断复核小组、组织实施病情诊断、小组复核等程序开展全过程监督。
下一步,天宁区司法局将推进定期病情诊断工作常态化,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矫正对象提请收监执行,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文 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