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无锡市降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政策发布活动在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举行。从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总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即从9%降为8%,执行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居民向工作人员咨询医保政策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市领导在“市长网民面对面”的具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费用负担,更好发挥医保在保障基本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无锡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明确从4月份开始,缴费费率将再次下调为8%,预计全年将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轻医保缴费1.06亿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2022年以来,无锡市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要求,只要持有无锡市居住证以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了参保范围。同时,参保方式也更灵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单独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自2023年1月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维持2022年12月标准不变,即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按22470元执行。待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公布后,无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再按新标准执行。需注意的是,只是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维持该标准,职工参保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在此上下限范围内的仍应当按实申报缴费。(文/图 何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