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苏州常熟市围绕镇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党建业务融合、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权力运行、抓好队伍管理、严把执法质量、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强”引领,浓厚党建氛围。常熟市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树立党建品牌,规范设置党员活动室,突出党员执法人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在疫情防控、违法建设治理等一线工作中发挥党员光辉。
“明”规范,实现标准统一。常熟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了综合执法局建设标准《常熟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规范》,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局外观标识规范》,统一了全市综合执法局建设标准和标志标识;积极参与苏州市地方标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行规范》的制定,规范功能区域设置和布局,琴川街道办事处成为标准制定起草成员单位。
“理”事项,规范行使权力。自开展镇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以来,常熟市积极推动对综合执法赋权事项进行了三轮调整,不断优化赋权事项清单,为赋权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奠定了基础。2022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常熟市开展赋权事项评估,为进一步优化赋权事项做好了准备工作。
“抓”队伍,提振风纪素养。常熟市出台《常熟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试行)》,涵盖文明执法、规范着装、内部监督等内容,实现制度全覆盖;加强队伍培训,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专家师资库,突出“全科式”执法培训,打造执法“多面手”;抓好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各镇(街道)对辅助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对辅助人员工作证件和工作制服进行统一规范,打造综合行政执法铁军队伍。
“重”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常熟市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抓好执法质量管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督查,随机抽取镇(街道)综合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书面通报问题并限期整改;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网上评查和月度通报,指导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好案件讨论和评查,进一步降低行政处罚案件被纠错的风险。
“优”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常熟市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总目标,指导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综合执法会客室”品牌,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进行常见违法风险点提示,强化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压降违法风险,提供服务保障;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免罚轻罚制度,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保障企业“敢干”提供支撑。(文 鲍云松 沈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