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苏州市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侨联主席范永艳提出的《关于姑苏区古建古宅保护与利用方面的几点建议》,被确定为大会“1号提案”。
政协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截至2023年1月4日16点,提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提案275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共立案257件。在立案提案中,经济科技发展类50件,占19.46%;城建城管环保类88件,占34.24%;文化教育体育类65件,占25.29%;社会保障医疗类23件,占8.95%;社会综合事业类17件,占6.61%;政法综合治理类6件,占2.33%;社区建设事业类8件,占3.11%。
提案审查工作现场
苏州拥有以古典园林为代表的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遍布苏州街头巷尾的各级文物保护建筑和多处控制保护建筑,承载着丰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不仅是珍贵的历史遗产,还是苏州古城的重要文化元素。
但是,由于年久失修、人口居住密度大、违章搭建等原因,苏州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建筑和大部分控制保护建筑保护状况较差,普遍存在建筑老化、损坏严重、环境脏乱等情况,部分古建筑更是处于濒临灭失状态。
姑苏区古城一景
保护古建,不仅要保留古建筑的“躯体”,还要让古建筑的“灵魂”得以延续。也就是说,既要将年久失修的古建进行修缮,让古建“存活”,更要合理地“利用”古建,即不能只为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的过度利用,而是利用古建平台,体验、学习、传扬中华传统文化,使古建“灵魂”得以延续,让古建筑活出精彩。这样,古建筑本身与灵魂才能生生不息。
为更好地保护和活化利用古建古宅,政协姑苏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号提案”提出以下建议:进一步研究和制定多渠道保护古建、古宅的政策措施,加大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明确老宅修缮利用工作中产权置换、相关规费优惠等方面的政策和具体办法;政府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组织适当活动,让更多人更多企业、机构等亲临现场,用心体会,通过体验传统文化来推广姑苏古建文化,树立全社会保护意识。
打通古宅保护的各个途径,解决保护成本高、租金贵、收支难以平衡问题。“1号提案”建议,通过政府的扶持,适当减少房租,降低相关税费等;引进有意愿的企业、机构、非遗传承人等入驻古宅,并承担一定比例的维修费用,允许经过认定的古宅进入市场进行租赁、买卖,实现古宅增值;尊重古宅所有者的意愿,打通古宅保护的各个途径,使拥有古宅又想改善生活条件的人能搬得出去,使外面有经济实力但又想保护古宅的人能住得进来;让古宅本身作为一个有机体能存得住、“活得好”,古宅整体作为一个投资对象能变现、能流通,古宅自身作为一个历史传统文化符号能够传得开、有影响。
对关闭的年久失修的古建,使古建筑纳入到城市建设规划中加以保护。“1号提案”建议,通过精心的规划安排,切实有效保护、利用古建筑,要做到修缮和后期设计同步;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线、空调管道等设施在修缮过程中即予以明确,其预埋施工和古建筑修缮同步展开,一步到位,避免了二次装修对古建筑的破坏。
此外,在各级政府和集体加大保护性投入的同时,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以便吸引一定数量的团体、中介和管理机构参与进来;成立古宅保护协会,让社会力量通过合法的方式进入古宅保护;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投入比例,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机制,出台政策引导、资金扶助、减免租金、租金补贴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保障所有者受益权,正视利益要素在古宅开发保护过程中的基础性地位。(文/图 苏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