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18时,苏州律师舒鹏刚到家1个小时,安徽省淮南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陈玉琴就拨通了舒鹏的电话,询问他是否平安到家。原来,这位苏州律师连日来跨省奔波千里,只为给一位素未谋面的11岁孩子传递“生命火种”——捐献造血干细胞。
苏州——淮南——合肥,累并快乐着
自10月17日从苏州赶到安徽淮南办手续,到10月18日住进位于合肥市的安徽省立医院,再到10月22日上午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又于下午返回苏州家中,舒鹏真可谓千里奔波。
9月,淮南市红十字会电话通知舒鹏,他的造血干细胞血样与河南一位11岁的小患者初步配型成功,问他是否愿意捐献。“孩子年纪小,我有机会救,再忙也要去。”舒鹏当即答应,并前往安徽接受高分辨配型以及体检。
体检报告显示合格,舒鹏满足捐献条件。不巧的是,在最终确定的捐献时间段内,舒鹏正赶上几个案件,但他还是带着笔记本电脑及资料坐上了火车,并于10月17日晚赶到淮南,完成相关手续后赶往合肥。
医院为了尽可能不影响他的工作,特地将捐献的时间定在了周六(10月22日)。经过3个多小时的采集,工作人员从舒鹏身上提取了324毫升造血干细胞混悬液,并立即送往河南,挽救生命。
一封书信,传递素未谋面的牵挂
舒鹏赶时间,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时,已是中午,他简单吃了几口饭,就开始为返回苏州做准备,不过临行前,他抽出时间写了一封信,给那位等待着造血干细胞的孩子。
“当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通知我与你的造血干细胞配型成功时,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小小年纪的你,就要承受如此大的痛苦。他们将带上我的造血干细胞,送到你所在的医院里,希望能够帮助你早日战胜病魔,恢复健康。祝福你早日康复,重新开始自己璀璨的人生。”舒鹏落款是“一个挂念你的大哥哥”,他希望借书信向那年幼的生命传递更多温暖和勇气。
曾经留下的“火种”,多久都能被“唤醒”
这是舒鹏第一次捐献造血干细胞,而这次捐献,可以追溯到6年前的一次志愿行动。
2016年,还在位于淮南的安徽理工大学上学的舒鹏,看到校园里有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就去报了名。“听校红十字志愿者介绍了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情况,虽然之前听说过,但没想到配型成功的概率那么小,而意义却那么大。”舒鹏参加了无偿献血并留下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血样,志愿成为了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此后的6年,舒鹏从大学毕业,来到了苏州,成了一位律师。平时,他忙于各种案件,没想过曾经留下的“生命火种”,有朝一日会被“唤醒”。通过这次捐献,他更切身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是如此紧密,而爱心的传递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文 叶永春)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