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绘写法治乡村幸福画卷 ——淮安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剪影
2022-10-28 15:50: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韩小强责编:蒋硕

  近年来,淮安市通过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淮阴区淮高镇大福村、涟水县五港镇前营社区等三个村(社区),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发展、以法治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以法治促进基层民主有效治理,在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上绽放出朵朵“法治”花。  

  法治浇灌“富裕”花

  “红湖村产业发展有天然优势,但要持续性发展还必须有个法‘管家’。”金湖县红湖村党总支书记邹修桂深知法治在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在2022年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红湖村发展过程中“富与法”的关系。

  贴心贴意、扎实有效的服务换来了红湖村13家工业企业、58家三产服务企业年产值4.5亿元的累累硕果,吸纳本村500多名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人均年务工收入4万元以上,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10万元。民富村强的真实体验,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治”带来的稳稳力量。

  在产业富民的发展过程中,红湖村充分发挥本村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等法“管家”们的积极作用;通过线上推送参考案例,线下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法律需求,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对村集体产业规划、项目投资融资等进行法制审核把关,确保风险防范在前,法治谋划在先。

  法“管家”们结合市司法局部署开展的“法润淮商”“百所进千企 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专项活动,每年开展“法治体检”150余次,把关合同50余个,提供法治建议200余条。

  法治守护“和谐”花

  “一老一小”,一头连着“夕阳”,一头连着“朝阳”,事关千家万户的和谐稳定。

  “现在村里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我们用‘法’来丰富一老一小的闲暇生活,这样年轻人在外打工也放心。”淮阴区淮高镇大福村党总支书记胡海荣面对全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632人、16岁以下人员340人的现状,将法治宣传融入老年人和青少年的日常生活。

  在大福村部的村民活动中心“幸福院”里,助餐点、康养阵地、观影活动室、日间照料中心等功能区经常可以见到村“法律明白人”王玲玲的身影。她结合老年人经常遇到的诈骗、继承、赡养等问题开展法治讲座、宣传典型案例、观看普法视频,在日常照料中不断提升老年人学法用法维权意识。“之前我就接到过冒充我孙子,说紧急要用钱的电话,小王经常给我们宣传防骗知识,所以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没上当。”村里老人张德贵笑道。

  大福村建设“儿童活动中心”“法治文化阵地”“法律图书角”等契合青少年成长需求的法治文化阵地,还开设“小清淮”公益夏令营、“福娃”兴趣班,组织退休老教师、返乡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在为村里中小学生上好各类兴趣课的同时,排查、讲解青少年容易出现的校园欺凌、沉迷网游、家庭亲情、安全自护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用“法”守护成长。

  法治滋养“文明”花

  “通过挖掘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在人与人距离拉近的同时,让心与心的距离也不断拉近。”涟水县五港镇政法委员孙中健在参与前营社区农房改善集中居住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了法治文化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强大力量。

  走进前营社区,除了美观舒适的农房、平坦通畅的道路、生机盎然的绿化,最吸引人的要属老树、老磨盘、水缸、石滚子等老物件展示。这些老物件,都是搬迁时社区倡导群众通过签订捐赠协议、公示捐赠信息、标示捐赠名牌等方法收集起来的。由此,“村味”主题景观、“村味”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绘等,让小家的“传家宝”转化为全村的变迁“记忆”,在留住“乡愁”的同时也让法治信仰深深扎根在百姓的心中。(文 杨丽 祁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