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满足基层困难群众获得更加简便高效的法律援助,近年来,泰州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围绕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1月——8月底,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94件,其中民事996件、刑事298件。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网络全覆盖。兴化市在全市设立了含公、检、法、军、妇、残等单位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11个;在全市邮政网点、26个乡镇(街道)工作站、523个村(社区)设立联络点,切实做到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便民服务“零距离”。
组建不同类型的律师服务团队。兴化市根据各工作站服务对象特点,组建不同的法律服务团队,并在中心显眼位置公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照片、姓名、电话、专业特长,让办事群众可以根据案件类型和自身需求,自主选择信任和熟悉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案件“指派与点援”双结合,真正将群众的事办好、办实。
加强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兴化市运用法律宣传手册、电视滚动字幕、官方网站、微信、QQ、抖音等立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民生工程政策;在重要节日、特殊时间,联合总工会、残联、劳动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设置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台,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率。(文 万正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