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常熟市普治融合夯实长江保护法治根基
2022-02-16 17:49:2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范迪 邢靓雯):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常熟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展开,夯实长江大保护法治根基,全力续写美丽长江新图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伊始,常熟市司法局即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必学菜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的重要内容。2021年3月25日,常熟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通过学法加强领导干部对长江大保护重要性认识,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推动长江流域科学、有序、绿色、高质量发展。

  常熟市司法局积极行动,推进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夯实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在海虞镇铁黄沙生态岛内打造“生态文明·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主题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联合常熟市水务局打造“禁渔护堤红色哨所”主题宣传阵地,通过法治文化阵地,提高周边群众保护长江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常熟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普法志愿者参与长江大保护生态文明实践活动,海虞镇司法所借助铁黄沙主题阵地的法治元素开展法治绘画、法治摄影、法治定向赛等一系列文体活动。

  常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部门作用,督促各职能相关部门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3月10日,常熟市法宣办、司法局向常熟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单位发放《关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贯工作的提示单》,要求相关单位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长江大保护村村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走进10个沿江村进行普法宣传。常熟市水务局打造望虞河水情教育基地,并依托该基地开展水情、长江保护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扩大社会普及面、提升社会知晓度。

  常熟市司法局主动聚焦基层依法治理职责,强化沿江村、单位、企业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其依法治理,构建“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深化沿江村的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格局,鼓励各村将保护环境、保护长江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并作为积分制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凝聚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共识;依托沿江企业法治学校、法律事务室等载体,开展长江保护法知识讲座,法律服务人员为沿江企业环保落实情况开展“法律体检”,着力预防和减少沿江企业环保事故发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