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知法、懂法、用法,依法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法治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画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强化村居法治意识,提高基层法治能力
当前,我国乡村振兴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保障建设和改善民生建设等方面都有了新内容、新要求,因此提高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法治性、科学性、全面性的认识显得尤为重要。海门区大力开展法官、律师进基层法治宣讲,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强化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法治观念,提高其对基层法治深化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宣讲民法典和宪法等内容,让村居干部在为乡亲们做实事、谋福利、求发展的过程中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具体难题,让基层法治深化工作真正发挥效用;通过组织乡村振兴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法治学习,发挥榜样带头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法治化进程。
擦亮援法议事品牌,提升基层自治水平
海门区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开展一年多以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探索“援法议事”活动的基层实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注入法治元素、法治内涵,取得了明显成效。
常乐镇官公河村积极探索援法议事工作方法,创新提出“随时议、随处议”特色做法,总结提炼出“五事工作法”,即组长说事、干部问事、集中议事、创新办事、定期评事,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力争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早解决、快解决。
四甲镇头桥村有效整合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乡贤人士等多方资源,组建“流动的多元化调解队伍”,探索出网格多元化调解新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有力推进和谐村居建设;在党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基础上,结合“乡贤议事会”“妇女议事会”“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等活动,使“援法议事”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村级各项工作中,顺民意、尊民情,努力开创村民自治新局面。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基层德法共建
近年来,海门区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宗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将法治元素融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建成了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在城乡建设中绘制出一幅幅精雕细琢的法治文化画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常乐镇打造官公河村法治文化公园,将原本普通的围墙摇身一变,用色彩艳丽、生动有趣的图画造就法治手绘墙,这一新的普法形式,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的同时,为美丽乡村再添一道亮丽风景;官公河村还将村规民约制作成山歌、小品,将伦理道德与法治观念同步宣传,集中体现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理念;三星镇瑞南村把法律元素融入广场的全新打造中,实现广场景观与法治元素的静态融合,配有法治标语、法治长廊、法治展板等,定期更新宪法、民法典等内容,让群众在日常生活、娱乐、休闲、健身过程中接受法治熏陶,感悟红色精神,提升道德水平。
普法工作润物无声,寓教于乐深入人心,海门区通过提高阵地使用率,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断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确保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起来、“用”起来、“火”起来。(文 朱远明 崔凌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