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通告》经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进野生动物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近年来,常州市天宁区把野生动物保护作为深化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在制度建设、执法检查、鼓励救助、普法宣传等方面形成了“三维”立体式工作机制。
前后呼应,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天宁区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林长+检察长”制度,与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把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制度空白作为区政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方向;将天宁区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通告》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履行集体讨论决策,确保制度规定接地气、有底气。
左右联动,坚持执法与救助两手抓。天宁区组织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突击检查、花鸟市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检查和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专项检查,累计出动900人次,检查1500家经营户,发放宣传单3000张,张贴《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补捞渔获物的通告》1500份;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公布收容救助野生动物热线电话,累计救助野生保护动物50只,为野生动物筑起保护屏障。
上下协同,坚持多形式普法宣传。天宁区开展以案释法,从专业角度分析“朱某等非法狩猎案”“谢某等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向社会进行普法宣讲,引导社会共同关注野生动物保护;以“关注旗舰物种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制作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展板,在郑陆镇查家湾、政府办公区域等开展法治宣传,呼吁关注旗舰物种保护。(文 吴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