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水之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总亲手将一面精心制作的有“为民复议 助企发展 ”字样的锦旗送交到宿豫区司法局,对宿豫区司法局围绕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企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6月份,宿迁市水之源食品有限公司陈总情绪激动地将一份复议申请书递交给宿豫区司法局复议和应诉科负责人,对宿豫区水利局给予其公司作出的《责令限期缴费通知书》提起行政复议。该公司以其所欠水资源费系承包该企业生产线的第三人行为和所征收的水资源费明显超过该公司生产水产品产量的合理消耗范围为由,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该通知书。
复议机关在审查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答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听证,在确认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行为合法的基础上,一方面耐心地向申请人释明行政相对人的概念,转变申请人认识,主动承担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并配合被申请人帮助该企业查找生产水量远超合理消耗标准的原因。通过对接协调,宿豫区正源自来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到了内部管道漏水点,并及时帮助修复,解决了困扰争议双方的矛盾分歧。
复议机关在履行案件审查和协调处理职责的同时,还针对企业内部存在的管理粗放问题和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提出问题处理的及时性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争议双方建立和谐行政关系统一了认识。经过复议机关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区水利局的主动服务,彻底解决了困扰该公司多年来的水电资源高消耗问题,该公司也主动履行了《责令限期缴费通知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主动向复议机关撤回了该复议申请。
宿豫区司法局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通过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争议的协调处理能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营商环境的改善方面,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文 朱芳远 张运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