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府检联动”守护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发布了五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先后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市监条线食品安全检察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持续抓好环资食药“两个必办”领域案件办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临期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活动,积极探索食药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性,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江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协作机制进行商讨后起草《关于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检察和行政合力保护苏州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新型体系。
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苏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90件;共办理涉及食品安全类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
三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2637件,案值1048.84万元,罚没款8417.88万元,“五年禁业”4人,“终身禁业”40人,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立案侦查案件170件。
发布的五起典型案例分别为:王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卤菜店食品案;吴某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刘某甲、刘某乙通过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案;刘某某生产、销售罂粟果熬煮的食材案;姜某甲、姜某乙生产、销售死蟹制品案。
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军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以加强“府检联动”“行刑接衔”等工作方法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不断提升苏城食品安全保护质效,积极参与苏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文 张会杰 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