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公证文明执法,通过“五化”构建行政行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沭阳县司法局切实开展好述法试点工作,将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以“述法”形式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与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一同进行;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切实提升“一把手”法治意识,发挥“以上率下”实效。
压实主体责任,“多元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沭阳县司法局让领导干部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带头人,县委、县政府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及水平;积极组织律师、转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程序规范、服务型执法等课题,运用典型案例,生动详细讲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加强行政指导,“程序化”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沭阳县司法局严守决策程序关,制定《沭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等,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的审议事项,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把文件审核关,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前置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8件,确保行政权力合法化、规范化运行,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深化。
立足专项督查,“规范化”监督落实“三项制度”。沭阳县司法局构建“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行政执法运行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清单化管理,执法公示内容、执法装备配备、音像记录规范标准化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活动,对全县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各单位落实情况,确保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明确,确保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三项制度”落实率达100%;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指标考核体系并提高分值比重,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导检查重点领域执法部门。
强化执法公开,“系统化”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沭阳县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主体责任,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裁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信息;同时,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以及在办公场所放置公示册、公示卡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姓名、照片、执法证编号、执法种类、执法区域等)公开,不断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文 郭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