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执行转破产程序的案件。某数控设备公司因涉及执行案件进入“执转破”程序,通过多方协调,不仅顺利使其重整“复活”,而且大大提高了破产债权清偿率,对化解执行难、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借鉴意义。
破产企业厂房
该数控设备公司位于南京市六合区,从事数控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建立初期发展势头良好,自2018年以来,该公司公司业绩下滑。公司股东之一的李某某在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的情形下,私下将公司主要资产(厂房、土地、设备)转让给案外人。其他两名股东遂以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提起诉讼。最终,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厂房场地转让合同无效,要求该公司返还案外人已付的转让款700万元。因该公司无力偿债,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房地产已登记在案外人名下),为了能够妥善执行,避免更大范围的矛盾激化,案件转入破产程序。根据管理人测算,若以拍卖方式处置该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各项交易税费后,该公司资产可能无法覆盖共益债务700万元,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可能为零。基于此,承办法官多次与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股东进行沟通,以期更好地解决低清偿率问题。沟通中发现,债务人股东要求引入投资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经审理破产清算案件的合议庭合议,认为重整这一想法可行,于是要求管理人与潜在投资人进行洽谈,并在2021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上向全体债权人阐述了破产清算的可能结果以及破产重整的相对预期,债权人普遍同意并要求进行破产重整。
2021年12月,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同时,管理人依法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经过招募,有两名意向投资人同意作为破产重整投资人,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在已有投资人承诺托底的情况下,管理人征得意向投资人同意后,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拍卖,最终以900万元成交。会后,管理人尝试各种渠道仍无法与李某某取得联系,故申请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六合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的根本目的是让经营困境中的企业起死回生,让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平的、损害较小的清偿。
本案中,根据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普通债权清偿率均不劣于破产清算情况下的清偿率,该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出资人权益也应依法确认为零。重整计划草案兼顾了提高债权人清偿率和重整投资者收益的双重目标,具有可行性。2022年4月6日,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重整程序。裁定作出后,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履行了100%出资义务,职工债权及税收、社保债权清偿率达100%,预计普通债权清偿率最高可达20%。
本案的重要意义在于“执转破”工作中强化对有挽救价值企业的识别,在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程序审查中,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思自治,有效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了困境企业重生。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获通过时,法院慎重行使强制批准权,在不损害其他债权人清偿利益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拍卖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最大程度地提高普通债权人清偿率和保障重整投资人的权益。(文/图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