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确保法治惠民实事落到实处,近日,南通市海门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在常乐镇颐生村召开“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律明白人”徽章证书发放仪式。区普法办、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相关领导,以及各区镇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法律明白人”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活动现场
会议伊始,首先向获评“南通市最美法律明白人”的杨立娟同志献花。杨立娟是原常乐镇人大主席,有着多年政法工作经验,虽然已退休,但一直致力于矛盾调解工作,是调解工作中“法律明白人”的典型。她依托常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了“杨大姐工作站”,是“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一个生动实践。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并对南通市 “一格一户两人·通晓法”优惠帮扶政策进行了解读,颁发了“法律明白人”证书及徽章,3名“法律明白人”代表及1个区镇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
向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及徽章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是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打通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对于坚持不懈推进和深化依法治区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海门区强化答卷意识,拿出真招实招,坚决抓好落实。
海门区建立培育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遴选方式、能力培训、动态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规范化运行、可持续发展;坚持遴选优配,以基层网格为依托单位,优先从网格内村组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退役军人、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体中选拔培育产生,广泛吸纳有文学艺术、书画摄影、演讲朗诵、等专长的能手加入;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参与村(居)务管理、开展法治宣传、规范治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法律服务,更好地发挥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总结“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经验,挖掘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充分发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广泛宣传培育工作进展动态,大力宣传“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会后,海门区特别邀请了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兵律师为大家作“与法同行‘典’亮生活 争做法律明白人”主题法治讲座。陈律师围绕民法典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内容,结合自己多年实践经验,用生动详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民法典,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文/图 黄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