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宿迁沭阳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四大机制”,探索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强力推动依法行政。1月-5月,沭阳县司法局共组织行政执法网上考试5场次,参加考试人员1000余人次,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建立执法主体考评机制。沭阳县司法局加强人员管理,第一批换证申请836次,通过行政执法资格审核人员792人,统一换发证件732本;强化法治业务培训,通过建立网上班级,创建法律知识题库,以随机组卷的方式,通知所有乡镇执法人员参加考试,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分析考试情况,通报考试结果,将考试情况作为年度法治政府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目标考核;在原有1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基础上,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增聘8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21年以来,监督员广泛参与法治政府会议、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目前履职率已达98%以上。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县乡协调联动机制。沭阳县司法局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乡镇与县级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协商制度,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监管中相关问题,协调推进联动执法工作。同时,沭阳县司法局根据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资源环境、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城市管理、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执法监督,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对县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现场检查,发现执法问题,当场要求进行整改,并发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022年以来,沭阳县司法局开展疫情防控执法监督检查2次。
三是深化“三治融合”,建立镇域融合监督机制。沭阳县司法局深化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组建以乡贤联谊会、“五老人员”、党群志愿者等团体和个人为主的村级辅助执法团队,探索实行镇、村、部门“三方联动、柔性执法”模式,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避免了执法冲突,实现规范执法;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融合司法人员、主管部门法制人员、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律师企业等,组建监督队伍,开展综合执法现场检查,开展案卷评查等监督活动。目前,沭阳县司法局开展“三方联动、柔性执法”1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余起,未发生执法冲突和投诉事件,其中矛盾化解率同比提升39%。
四是规范依法行政,建立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沭阳县司法局强化镇执法科室、站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梳理年度执法任务,结合法治工作要求形成包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表,统一纳入镇村两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党建任务清单”中,以“三项制度”落实、案卷评查、群众满意度等为评价指标,开展年初建单亮诺、每月跟踪督诺、年中晒诺评诺、年末兑诺销诺,形成对执法科室及执法单位派驻机构常态执法规范化的有效监督。在监督过程中,沭阳县司法局发现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问题,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对不履行意见书要求的,依法移送纪检机关追责,如有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文 郭明妹 尹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