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宿迁沭阳县司法局在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精准发力,通过“四大转变”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目前,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21件,实现调处满意度95%以上。
一是紧盯源头化解,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沭阳县司法局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提前介入,对矛盾纠纷进行全领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根据纠纷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积极构建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以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为契机,细化调解工作流程、按照统一引导、即时分流、调解前置、联动化解的处置要求,优化矛盾纠纷对接分流机制,积极构建“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矛盾纠纷化解闭合环链。2022年以来,沭阳县司法局共开展集中矛盾纠纷排查43次,不断推动社会矛盾靠前引导、前端化解。
二是深化多元调处,从“单打独斗”向“联合调处”转变。沭阳县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充分发挥镇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积极推进律师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培育行业调解,按照“归口调处”的原则,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婚姻家庭等领域设立相应的行业调解组织,实施“调、访、诉、法”四位一体专业调处模式;深化线上调解,依托“苏解纷”调解小程序,村(居)调解小组第一时间通过平台上报矛盾纠纷。
三是整合资源力量,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沭阳县司法局精选群众基础好、辈分高、有威望的老人担任镇村级“和事佬”,充分发挥其“离得近、叫得应、接地气”的优势,有事上门促和、无事串门聊天,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坚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将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明确各级基层人民调解员同时担任普法宣传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每半月进行一次法治培训,增强调解组织的战斗力,提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
四是夯实调解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沭阳县司法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筑牢县级“终点站”、夯实乡镇“中心站”、规范村级“始发站”,形成县、乡、村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化解三层“金”字招牌架构;细化调解工作流程、按照统一引导、即时分流、调解前置、联动化解的处置要求,优化矛盾纠纷对接分流机制,积极构建“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矛盾纠纷化解闭合环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预警评估、信息通报、包案、会商等制度,明确部门责任,规范纠纷化解流程,形成系统、完整、立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文 郭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