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两男子花3万多元从一村民处购买了200多棵杨树。没想到,两男子却因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其行为涉嫌构成了滥伐林木罪,事发不久,他们即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月中旬的一天,连云港海州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乌龙河半滩桥南侧河堤多棵树木被人砍伐,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森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被砍伐后的现场
民警发现偌大的河堤上,犯罪嫌疑人早已不知去向,办案民警立即保护现场,询问连云港海州区农业农村局砍伐情况是否合法,得到否定的答复后,当即请来林业技术员测量砍伐和受损鉴定情况。很快,民警便得到了结论:被伐树木为省级公益林的杨树,共257棵,树根直径大都在30厘米以上,总蓄积量为30多立方米,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森林派出所民警和林业技术人员查验现场
因砍伐区域位于农村的一处河堤,周边没有视频监控,也没有村民居住,很难找到目击证人,故案发现场有价线索稀少,侦办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办案民警从被砍伐现场向外扩展摸排、走访追踪,进入村庄、寻找树主,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卫、张某兵及其使用的作案工具——油锯。
慑于法律的权威,两名嫌疑人不久便到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滥伐林木犯罪经过。2021年11月,树主殷某松主动向张某卫和张某兵提供了承包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张某兵在既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得到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张某卫擅自至乌龙河南堤半滩村段,用油锯砍伐了其购买的殷某松自种杨树257棵,折合立木蓄积36.74立方米。
因涉嫌滥伐林木罪,投案当天,犯罪嫌疑人张某兵、张某卫便被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已于4月2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文/图 周宗江 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