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日,司法部下发决定,对2021年“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全国31个单位和31名个人获此殊荣,淮安市司法局是全省唯一获通报表扬的单位。荣誉的背后,是组织的肯定、群众的口碑,更是每一名淮安行政复议人的为民初心和使命。
“本来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真没想到我老公的工伤认定能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看着手中的工伤认定书,淮安市某小区居民张红(化名)倍感欣慰。
张红的丈夫生前入职某劳务公司,被派遣至汽运公司负责淮安至淄博客运班线,每日8时从淮安出发,次日从淄博返回。为解决在淄居住问题,张红丈夫在淄博租有住房。2021年8月晚,张红丈夫在淄博出租房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张红向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却未予认定工伤。失去丈夫的张红悲痛之余,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申请了行政复议。
张红丈夫并非开车途中死亡,但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认定情形”,承办人员反复核查案情,搜索了审判机关类似的案件研究,深入分析研判,认为张红丈夫生前工作是开客运班车在两市之间隔日往返,其到达淄博后在该地住宿是因工作需要(即长途客运班车运营方式)决定的,在出租屋住宿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自然延伸,确定此案符合认定工伤情形。
复议机关将认定依据又与人社部门深入沟通反馈,经过释法明理,推动人社部门秉持依法行政理念,自行纠错后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张红心底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这个案件很有代表性,我们已将其纳入劳动保障领域‘议’案说法案例,这是市司法局2022年创新实施的复议监督模式。我们将通过选取专题,定期会同执法部门开展复议结果反馈,集中分析探讨,以期拓展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助推政府依法行政。”淮安市司法局副局长马文晶介绍。
据了解,2021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改革各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以来,淮安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30件,同比增长210%,立案后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的51件,实质性化解率46%,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文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