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祖宸希 周淑瑾):2022年以来,苏州市吴中区持续关注保障特殊、困难等重点群体合法权益,通过特事特办、应援尽援、线上线下等服务模式,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已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0件。
做好“中间人”:退役伤残军人董某离婚纠纷
退役多年的伤残军人董某已年近八旬,因夫妻关系不和意图离婚,来到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为尽可能的方便董某,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了具有丰富的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经验的律师常秀婷。
常秀婷在接受指派后,积极与董某及其儿女沟通,并主动与董某的妻子齐某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齐某比董某小十岁,两人皆为再婚。婚后十几年间,齐某竭尽全力照顾董某,但经常因琐事争吵,如果能得到经济补偿也同意离婚。在常秀婷的努力下,当事人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协议离婚,董某一次性给与齐某2万元补偿。
当好“贴心人”:12名老年人追索劳务费纠纷
高某等12名老人跟随包工头徐某在甪直镇从事绿化工作,约定工资为每人每天75元,工作结束后,徐某仅支付部分劳动报酬,拖欠每人约2000元左右,老人们多次索要未果。
在第一时间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考虑到年纪较大(均为60周岁以上)、文化程度不高(小学低年级水平),工作人员为他们一一阅读和代写申请材料,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并指派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律师褚小萍承办此案。因为老人们维权意识较差,证据掌握不全,褚小萍多番奔走、多次收集,终于准备齐全诉讼材料。
吴中法院在立案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褚小萍代表12名老人与对方当事人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协议签署后,徐某将拖欠的报酬支付给了褚小萍。褚小萍驱车数十里至甪直镇某村,亲自将血汗钱一一转交至老人们的手中。
干好“合伙人”:共护阿兹海默症群体合法权益
2003年,如皋人赵某与前夫葛某离婚,儿子葛小某由赵某抚养。2011年,葛小某至苏州求学后定居苏州。2019年,赵某确诊阿兹海默症,生活无法自理,由赵某的姐姐、姐夫代为照顾。患病之后,赵某的家人多次联系葛小某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但均被拒绝。
考虑到葛小某已经定居苏州,管辖法院在吴中,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致电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转述赵某案情。中心审核赵某材料后立即受理了申请,并指派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月琴承办此案。
经了解,为了方便起诉,赵某所在街道已经指定赵某的姐姐、姐夫作为监护人。葛小某聘请的律师至街道要求撤销姐夫监护人资格,法院也收到葛某的答辩状,声称姐夫不是适格诉讼主体,要求驳回起诉,且提起反诉,要求姐夫赔偿律师费等费用。
陈月琴多次联系葛小某,几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赵某含辛茹苦独自一人将葛小某抚养长大,且法律明确规定,无论赵某的姐姐、姐夫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葛小某都有抚养自己患病母亲的义务。在街道、近亲属、如皋和吴中法律援助中心的合力劝说下,葛小某最终同意调解,答应每月支付赵某赡养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