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当前连云港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周边省市疫情形势复杂严峻,防疫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连云港市海州区警方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4月19日9时许,新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富强路一体验中心经营者李某在未申请“大圣码”的前提下,在店内为客人提供服务,也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案例二
4月19日18时50分,浦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民主东路一餐饮店经营者周某未对堂食客人核验“大圣码”,也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案例三
4月12日14时许,太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市民贺某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擅自从G15沈海高速连云港北出口路段翻越护栏,回到位于海州区浦南镇浦北村家中。
案例四
4月9日14时许,新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八佰城市走廊某街舞培训机构负责人梁某明知社会培训机构暂缓开放,仍组织11名学生聚集参加街舞排练活动。
案例五
4月9日23时56分,洪门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市民王某私自引导四季农贸市场进出的货车至其物流园院内加柴油,违反防控规定,未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上述5人的行为均构成了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海州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他们均予以了行政处罚。(文 周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