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为切实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南通市海门区通过“四型”普法,打造立体式、多元化的普法体系,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法治惠民实效。
开展固定型普法,让“法”无处不在。海门区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载体,通过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沿江法治文化带、乡村法治公园、青少年警示教育馆等阵地开展固定型普法,打造长期稳定的普法阵地;完善法治橱窗建设,全区共建设村居法治宣传栏286个,企事业单位法治宣传板100多处;依托村居“农家书屋”,建设法治图书室268个,藏书5.2万册;依托外来人口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立新市民法治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学法力度。
开展流动型普法,让“法”入户入心。海门区以法治文艺为头,通过各种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开展流动型普法活动;依托“法之韵”艺术团,自编、自导、自演法治文艺节目,在市民广场、社区、农村等地巡回演出;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成立法治宣传教育报告团和11个法治宣传队,定期进企业、学校、机关进行巡回宣讲,强化普法实效。
开展辐射型普法,让“法”无时不有。海门区通过互联网和融媒体平台开展辐射型普法,《海门日报》、电视、电台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登和播报身边的法治事件,传播法律知识;利用区远程办“东洲大讲坛”,通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直接为全区干部开设法治方面的课程;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向民众推送普法短信,全区各类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发布普法信息,使法治宣传真正走进“报、网、端、微、屏”。
开展集中型普法,让“法”振聋发聩。海门区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集中型普法宣传,力求每一次的普法活动达到振聋发聩的效果;依托“海门之夏”开展法治文艺汇演,使观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法律知识;通过组织部“智汇讲堂”平台,开设法律知识课堂,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在“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提升普法效果,扩大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文 黄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