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张鹏):近日,苏州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着“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困难共承担”原则,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帮助企业将疫情影响降到最小,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重点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主动发出要约,突出“稳企保岗”,对企业和职工共同关切的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以及职工隔离期间的工作时间、休假使用和工资支付等问题,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协商,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于生产经营正常企业,要突出薪酬激励,围绕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大局,继续建立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推动共享发展成果;对于新就业形态行业,要突出权益保障,按照上级有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快递、外卖配送等行业,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助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的问题。
为应对疫情影响,《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联合人社、企业代表组织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力量,共同指导企业做好集体协商要约启动工作;结合实际,创新协商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QQ和微信等方式,推动线上要约、线上协商,创新审议方式;注重实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形成有质量的集体合同或协议;加强履约监督,坚持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工会要加强分类指导,确定协商重点,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实效;发挥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协助企业解决要约过程中的难题,提供个性化指导与服务;大力培育典型,要及时总结要约行动中的基层实践,发现培育一批新的集体协商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基础工作,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建立健全必要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春季要约行动的覆盖面,为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