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范迪 邢靓雯):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常熟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展开,夯实长江大保护法治根基,全力续写美丽长江新图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伊始,常熟市司法局即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必学菜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的重要内容。2021年3月25日,常熟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通过学法加强领导干部对长江大保护重要性认识,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推动长江流域科学、有序、绿色、高质量发展。
常熟市司法局积极行动,推进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夯实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在海虞镇铁黄沙生态岛内打造“生态文明·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主题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联合常熟市水务局打造“禁渔护堤红色哨所”主题宣传阵地,通过法治文化阵地,提高周边群众保护长江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常熟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普法志愿者参与长江大保护生态文明实践活动,海虞镇司法所借助铁黄沙主题阵地的法治元素开展法治绘画、法治摄影、法治定向赛等一系列文体活动。
常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部门作用,督促各职能相关部门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3月10日,常熟市法宣办、司法局向常熟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单位发放《关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贯工作的提示单》,要求相关单位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长江大保护村村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走进10个沿江村进行普法宣传。常熟市水务局打造望虞河水情教育基地,并依托该基地开展水情、长江保护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扩大社会普及面、提升社会知晓度。
常熟市司法局主动聚焦基层依法治理职责,强化沿江村、单位、企业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其依法治理,构建“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深化沿江村的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格局,鼓励各村将保护环境、保护长江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并作为积分制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凝聚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共识;依托沿江企业法治学校、法律事务室等载体,开展长江保护法知识讲座,法律服务人员为沿江企业环保落实情况开展“法律体检”,着力预防和减少沿江企业环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