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四确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1-18 18:17:05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如皋市司法局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维护政府公信力。

  严格把关,确保文件有章可循。根据新修订的《如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如皋市对文件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由起草部门采用图文、视频、发布会、访谈等多样化形式深入浅出解读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由制定机关及时在线公开发布,方便公众随时查阅、复制、下载。

  加强审核,确保文件有错必究。如皋市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的评估论证结论纳入文件起草说明必列项目,作为文件制发重要依据,防止乱发、滥发;定期组织5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列入制定主体清单的其他单位、机构,明确规定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源头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定期清理,确保文件规范有序。如皋市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两年一清理”与专项动态清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起草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应及时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或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做好废止、修改等工作;围绕“自查清理”“上报审查”“集中公布”三个程序,按照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公开性原则进行,确保行政程序必须合法,全面整理不留政策空档,对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接受监督,确保文件公开透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如皋市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在相应的媒体、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开发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施“开门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对有重大分歧的,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文 刘海波)

编辑: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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