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1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向社会通报2021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据通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04.8万件,审执结180.8万件,同2020年比分别上升16.8%、17.9%,较2019年分别上升2.5%、4.4%;省法院受理案件3.8万件,审执结2.5万件,同2020年比分别上升13.6%、39.7%,较2019年分别上升42.5%、54.3%;执行到位1109.6亿元,执行结案平均用时从“854”运行前的154天缩短到92天;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结案件12.3万件,执行到位53.3亿元;分级分类惩戒失信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6万人次,限制消费40.2万人次,以拒执罪判处172人;完善守信激励修复机制,及时将11.3万名已履行义务人移出“失信黑名单”;开展“冬季攻势执行直播行动”,在线观看人次超千万人次。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朱远明
江苏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玉柱介绍,过去一年来,全省法院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品牌,推进诉讼事项跨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网上立案67万件、跨域立案5230件;健全电子证据、线上开庭等规则,在线庭审10.7万场、调解19.1万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
全省法院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全省人民法庭开展“乡村振兴服务有我”品牌创建,设立8个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审结农地“三权分置”案件1854件,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制定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纪要,一审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涉港澳台等案件2867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675件;设立南京、连云港自贸试验区法庭和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助力打造全球最具吸引力和竞争力投资目的地。
此外,江苏高院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建设美丽江苏,深化“9+1”机制改革,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审审结环资案件10736件;贯彻长江保护法,制定14条实施意见,落实“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审结非法捕捞案件305件,“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省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专题发言,向世界展示江苏生态环境司法的生动实践。(文 高苑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