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无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1-04-08 17:43:2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毅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无锡市司法局坚持以民为本,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送去贴心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无锡市司法局深化“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普法工作形式,推动构建形成全方位、多声部、渗透式的宣传格局。无锡市司法局开展12348“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活动,组织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先进事迹集中展播,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目前,无锡市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38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13名,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比例达到100%,培育2030 名“法律明白人”,1364个“法治中心户”,835个村(社区)开展“援法议事”活动。

  法治惠民生,多维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无锡市司法局通过各类媒体集中播放“党建+惠民实事”公益宣传片,集中发布法治无锡惠民实事项目和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

  无锡市司法局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住房、医疗、养老等法律问题,组织名优律师线上授课;针对企业“法治体检”反映出的违约、延迟履行、劳动纠纷等共性问题,邀请名优律师在《大李小李讲道理》《空中法援》《扯扯老空》等电视广播栏目开展在线宣讲法律、释疑解答、风险提示。

  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既关系到民生更关系到民心,无锡市司法局把这些领域作为执法监督重点领域,分别开展专项监督,强化对相关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监督。

  为民解难题,仲裁“三招”化解加盟解约潮

  近期,因加盟合作要求解除协议的纠纷呈快速增长态势,2021年以来相关案件已正式受理立案11起,远超往年同类案件之和。

  无锡市司法局先后多次组织无锡仲裁办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成案件工作法律服务组,对受理案件多次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防入“坑”攻略,初步形成了“优释调”三位一体的工作新机制。

  “优”是优先立案,快速调处群体性矛盾。无锡市司法局通过为立案咨询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公平对待各类消费者。

  “释”是释法解惑,缓和双方对立冲突。针对双方争议点多,各不想让的情况,仲裁员一方面与经营双方充分沟通,分析判断合同性质,另一方面安抚群众情绪,努力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

  “调”是调裁结合,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无锡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仲裁“老娘舅”平台和仲裁专家断案、一裁终局各自优势,积极促成纠纷和谐化解。

  截至目前,无锡仲裁庭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发出省内首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裁决,切实维护了个体从业者合法权益,对促进特许经营各方依法经营,保障特许经营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民办实事,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们将把学习的成效落在为民办事的实处,着重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创造出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效果。”无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海华说。

  未来,无锡市司法局将扎实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司法为民落地落细落实,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 张永明 朱远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