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不断增强群众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践行保护长江的责任,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三点发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
一是扩大普法宣传覆盖力,推动长江保护入人心。海门区以“法护一江清水”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效果明显的《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进校园,围绕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利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讲座,增强青少年保护长江、维护生态意识;借助“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向企业宣传环境保护、发展绿色经济理念;组织“法律明白人”队伍,在海门辖区内开展普法走访,讲解《长江保护法》积极意义。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精准力,推动长江保护见实效。海门区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水利、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海门区以长江十年禁捕期为契机,对现有长江渔民宣传长江保护政策,鼓励发动渔民上岸再就业,开展禁渔执法专项行动,有效保障十年禁捕政策顺利实施,实现长江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水域生态功能修复。
三是提高法治阵地辐射力,推动长江保护聚合力。海门区积极打造沿江生态法治景观带,将法治元素融入绿色景观,精心设计规划长江生态法治文化景观带;打造海门东布洲长滩公园、青龙港生态绿地、府南绿廊等景点,把法治文化与休闲、观光、娱乐等因素有机融合,通过生态修复、阵地打造,让人民群众对长江保护看得见、摸得着。(文 王锋 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