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发挥法律援助维权惠民的职能作用,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建立“三项清单”,多措并举做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是在“走基层、察民情”中建立“需求清单”。海门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月”活动,针对法律意识薄弱的重点群体扩大服务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高频率开展“法律援助下基层”大走访活动,通过印发法律援助法宣传画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电子屏播送等方式在各镇、村(社区)、车站、广场、企业车间、集市等重要地段开展宣传;安排志愿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带头参与现场咨询,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法律援助法对企业及职工的保障和规范;针对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热点,以平白易懂的语言向往来群众解读法律援助法、劳动合同法及民法典的热点并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手册;以定制化、菜单式普法增强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引导和支持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二是在“拓渠道、谋创新”中建立“宣传清单”。海门区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形式,全方位推进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自编各类宣传品,为基层群众简明扼要地编写了法律援助法应知应会“一点通”“漫说法典”,以通俗化的语言、鲜活的案例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参考;开设各类子栏目,联合区委政法委、融媒体中心开设《平安海门法治海门》电视宣传专栏,设立法治聚焦、法治热线、第一现场、以案说法等子栏目,以多渠道宣传法律援助法;活用宣传“云渠道”,强化“互联网+”智慧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宣传法律援助法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维权知识等;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整合归并,形成从线下到线上,线上到掌上的普法规模效应。
三是在“抓主体、促落实”中建立“责任清单”。海门区压实普法宣传第一责任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建法律援助法宣传小组,落实普法宣传专门工作人员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细分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考核指标和实效评价机制;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金嗓子”“扩音器”作用,使广大基层群众深入认识和了解法律援助法;真正把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使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由点成线再到面,入耳入脑更入心。(文 张渝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