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针对少数法律服务人员“吃拿卡要”、收钱不办事等诚信缺失问题,沭阳县司法局围绕“3+N”,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坚持“3亮出”,增强法律服务透明度。沭阳县司法局要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做到“3个亮出”,即亮出执业人员的身份、亮出服务范围、亮出服务承诺,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增强法律服务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以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
二是建立“3制度”,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沭阳县司法局建立“3制度”,即推行风险告知制度,建立风险告知档案,规范案件代理(法律援助)行为,切实做到对法律、对当事人(受援人)、对自己负责;建立诚信执业档案制度,将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群众(当事人)举报投诉与查处情况、年度考核注册情况等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与注册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诚信缺失奖惩制度,对诚信执业、群众公认、社会形象好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讲诚信、欺骗当事人、社会反映差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规违纪的,予以严肃查处。
三是推行“3下访”,提升法律服务满意率。沭阳县司法局推行“3下访”制度,即对不满意服务对象进行下(接)访,对举报投诉对象进行下(接)访,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当事人进行下(接)访,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发送征求意见表、召开服务对象恳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文 杨晓雨 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