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王媛):苏州吴中区坚持事前预防、公开透明、刚柔相济的原则,打出涉企行政执法“组合拳”,着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吴中区城管局、卫健委、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执法主体按照“谁主管、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围绕行政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风险等级、合规建议、指导部门等要素,针对监管中的“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各行政执法主体普遍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在镇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修订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教育、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10个权力下放部门分别对各自领域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何种类型、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逐项进行细化,指导乡镇、街道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吴中区在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基础上,积极落实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本,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一般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提升涉企执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