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南通如皋市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78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52项。
一是坚持严格审慎执法。如皋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一般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违法的,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对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推进包容柔性执法。如皋市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柔性执法与行政处罚的配合衔接,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决定备案审查。如皋市根据《如皋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报备标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监督机关报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和备案报告等备案材料。备案监督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查接受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对发现存在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四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皋市针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对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企业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完善企业“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凡受到行政处罚全部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五是推行容错纠错运用。如皋市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释放审慎包容监管的清晰信号,运用好《如皋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健全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树立支持大胆探索、鼓励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最大限度宽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中所犯过失,消除行政执法人员后顾之忧。(文 刘海波 章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