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王健):2021年以来,苏州常熟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三项特色工作,着力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
紧扣当前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及镇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入深水区,基层执法法制审核监督愈发重要的现实情况,常熟市司法局在江苏省率先明确由基层司法所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监督职责,建立“综合执法+司法行政”融合机制,推动发挥司法所在镇(街道)横向监督职能,同时,由所在乡镇(街道)抽调专业法学骨干人才,充实司法所法制审核力量,并明确凡是作出综合行政执法决定均需经过司法所法制审核,未经审核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司法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员岗位要求,为全市司法所在编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工作证件,确保持证上岗,亮证监督,并明确专人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把好执法案件审核关;高度重视司法所人员执法监督能力提升,常年开设法学能力提升班,夯实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基础;积极开展实地行政执法监督行动,通过执法监督实践不断提升司法所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司法局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建设以及发布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将监督节点不断延伸;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切实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发布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责清单、救济渠道、执法决定等信息,目前全市14个镇(街道)均通过公示公布行政执法信息,让权力“看得见”、监督“更清晰”;开发智慧司法云管理平台,通过综合执法案件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综合执法案件的云监管;建立“准复议式”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纠错力度,时刻为执法人员敲响警钟;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科学合理的行政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