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期,常州市金坛区按照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权力下放“快”,确保基层执法依据明确。2021年8月17日,金坛区正式发布《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各镇(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工作要求,为下一步基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依据。
二是工作衔接“稳”,确保两级执法有序交接。为了确保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尽快走上正轨,金坛区司法局一方面积极协调区级执法部门与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进行工作交接,包括未立案线索的移送、执法流程的指导等执法事项,目前,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与各镇(街道)已启动了交接工作,有力保障了过渡阶段平稳有序。另一方面,金坛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格式文书进行统一,向各镇(街道)转发了《常州市镇域综合执法格式文书规范指引》,建立了工作交流群,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开展。
三是政策解读“准”,确保权力运行不走样。在做好赋权工作的同时,金坛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021年7月20日,副局长纪俊明为区相关执法部门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解读,重点讲解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的要求以及两级执法的互动衔接等,统一了执法人员对本次赋权的思想认识,也为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思路,确定了要求。(文 林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