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以法治乡村建设为载体,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探索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模式,村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村民自治,扩大乡村治理群众参与。海门区按照主体多元、各方平等的原则,建立村民自治理事会,提高村民议事、理事、管事等水平;搭建村民自治协商标准化平台、村民自治协商政策性平台、村民自治协商信息化平台,不断丰富村民自治协商的时代内涵;推行四种“微自治”,通过培育“微组织”、建立“微信群”、推行“微服务”、打造“微文化”,不断丰富村民自治形式。
法治服务,丰富乡村治理法治内涵。海门区运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思维,合理宏观布局,择优构建框架,标准流程服务,规范制度管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公证处、法援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资源导入“12348”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实现“微服务、微咨询、微活动”等功能有机整合;做优“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高标准配备“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六大员”作用,构建扁平化、多层级、快捷、精准的服务沟通平台。
德治熏陶,彰显乡村治理时代新风。海门区按照一镇一特色、一村一品牌的原则,全面推广使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管理中枢,形成市、镇、村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党员干部为骨干、人民群众为主体,大力发展社会志愿组织,壮大志愿服务力量;组织开展文明单位与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结对共建活动,推进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与各级志愿服务队结对工作,提升志愿队伍服务水平。(文 王锋 王施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