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半年新增就业近七十八万人超全国十分之一 经济复苏回暖,就业平稳向好
7月20日,南京林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张玺正式入职南京市金斯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待遇不错,南京市政府还给刚工作的毕业生发租房补贴,感觉很温暖。”张玺说,自己班里58位同学都顺利找到工作了。
来自江苏省人社厅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7.97万人,较2020年同期增加14.43万人,新增就业人数占全国比重超1/10,位居全国第一。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低于预期目标。
经济持续平稳运行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了坚实基础。江苏上半年GDP增长13.2%,两年平均增长率6.9%,高于2019年同期。伴随着产业基础更加稳固、消费市场全面复苏、新业态发展壮大、新动能持续增强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金饭碗”“银饭碗”。
截至6月末,全省5550户重点监测企业用工总量达283.97万人,其中无锡、连云港、淮安、宿迁企业用工比2019年同期实现正增长,增幅分别为2.56%、4.15%、0.84%、3.94%。
旺盛的用工需求也让因为疫情而沉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活跃起来。上半年,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招聘岗位354.83万个次,进场求职245.24万人次,同比增幅分别达到27.58%和14.03%。特别是进入第二季度,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活跃度持续提升,当季招聘岗位和求职人员总数同比分别增长42.52%和22.84%,供求两旺。
从供给端看,上半年招聘岗位数较2019年同期增长4.22%,已超过正常年份水平。其中,制造业岗位数量较2019年同期增加18万个次、增长10.37%,增幅较大。与此同时,疫情期间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业态岗位数量较2019年同期增加2.82万个次、增长8.39%。随着互联网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和大众消费转型升级,以快递、外卖、网约车为代表的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由此催生的新就业形态吸纳了大量劳动者特别是年轻人就业,目前江苏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约400万人。
从需求端看,受疫情影响,求职者的求职方式、就业偏好也发生了变化。上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人数分别较2019年同期下降17.83%和22.32%。求人倍率达1.45,同比上升0.16,也就是说,平均一个求职者有1.45个岗位可供挑选,岗位供给充足。在这种背景下,全省上半年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32.3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26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4.68%和128.4%。
就业容量的持续提升,使江苏在较好解决本地居民就业的同时,大量吸纳外来人口就业。
7月初,30岁的山西省古交市居民陈丽萍经面试和体检后正式入职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虽初来乍到,但陈丽萍对江苏印象很不错,“江苏经济发达,企业的收入待遇比老家高出不少,我老家好几个姐妹听说后都想来打工。”
为了吸引外省劳动者,今年以来,省内各地或通过政府组织、或委托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赴西南、西北等劳动力富余地区密集举办多场招聘会。各地还通过与中西部地方人社部门、技工院校、高校结对,定向吸收人力资源。
昆山市人社部门2021年精选省外20个地方人社部门和20所职业院校开展跨区域人力资源精准引进,发放“20+20”人力资源合作计划奖补542.2万元,预计全年可引进劳动者10万余人。苏州市吴中区抢抓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期,组织区内企业赴17座城市、22所高校开展校园引才,为各地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5453个。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就业是最大的民心工程,在2021年省人社厅推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八大民心工程中,实施就业岗位扩容量“定心”工程排在第一位。从目前的国内国际形势来看,江苏经济复苏回暖的趋势较为强劲,就业岗位的扩增潜力依然很大,下半年全省就业运行将延续平稳向好态势。但与此同时,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部分行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等仍需及时准确把握,有的放矢采取措施。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切实按规定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等各类补贴政策,调整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动政策更多向重点领域、行业、企业倾斜,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有效稳定就业岗位。
优化用工服务保障。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在开展招聘、用工管理等方面给予企业咨询指导,提高企业用工稳定性。组织开展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打造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三位一体”供需对接平台,线上线下统筹举办综合或专场求职招聘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统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工代训、就业见习等,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补贴。加快实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持续办好“创响江苏”主题活动,支持更多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强化数据监测预警。加快推动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升级整合就业大数据中心,动态监测就业总量变化情况,提升就业数据质量,探索建立城镇净增就业统计制度,全面、客观体现就业运行状况。优化企业用工信息监测制度,提高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监测分类,加强对重点监测企业的案例分析,点面结合研判用工形势。(新华日报 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