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日前,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镇(街道)、城乡社区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基层群众法治需求,聚焦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提出通过3年到5年的持续推进,实现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层执法更加规范,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监督制约,依法治理成效明显提升,社会群众更加自觉维护执法司法权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保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提升。
《实施意见》从全面强化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4个方面,提出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拓展立法民意工作、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等16项主要任务,进一步理顺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加强法治人才队伍保障,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苏州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有序推进,《实施意见》明确要紧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纪实”、述法考评等制度,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制度和法治轮训,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基层法治信息化建设,重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数据化、智能化;全面加大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和宣传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群众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感受度、获得感和满意度。(文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