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建立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标准化建设机制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7-19 17:37:24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泰州市海陵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的新路径。

  一是制定标准化准入机制。海陵区明确“法律明白人”选拔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职责,优先在“两委”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教师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居)民中,经个人申请或“两委”推荐、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选拔一批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且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的人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

  二是完善标准化培训机制。海陵区高标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发放《江苏省(社区)法律明白人读本》培育教材;强化培训师资保障,从法院、检察院、公安、法律工作者中挑选业务精、素质高、愿付出的精干力量组成“讲师团”分层分级开展培训,培训率确达100%。海陵区形式多样举办专题讲座、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形式,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按照培训、考核、发证、备案“四个步骤”进行规范培养,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全区目前登记在册的“法律明白人”1230名,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及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三是建立标准化使用机制。海陵区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垃圾分类、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借助“身边人”说“身边法”优势,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依托道德讲堂、援法议事、人民调解等功能载体,让居民群众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切实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四是健全标准化考核工作机制。海陵区完善制度建设,实施激励清退机制,探索推进在年度考核优秀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中优先发展、培养党员和村组干部,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评先评优方面予以倾斜,确保“法律明白人”育得好、管得住、有盼头,群众找得到、信得过、用得上;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纳入镇(街)党建考核、平安(法治、信访)考评和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督促村(居)委会及时予以清退。(文 曹红梅)

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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