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期,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五要素”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精心抓好法治惠民和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全区累计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047人,挂牌“学法用法示范户”600户,形成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当好法律法规“讲解员”,实现贴身普法零距离。海门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普法作用,健全基层社会普法工作机制;通过“微信电话、上门讲解”等方式,灵活生动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动更多村民成为“法律明白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意识。
二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打造社会和谐稳压器。海门区司法局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成为群众身边“一同生活、一同工作、熟悉信任”的“化解顾问”;在全面了解“事件背景、问题诉求、前因后果”的基础上,以“情法相济、德理相融”的方式,调解各类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等大小纠纷,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将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纠纷化解不出基层。
三是当好社情民意“传递员”,架起基层干群连心桥。海门区司法局以宣传法律法规、组织法治活动为契机,抓住各种机会“听民声、解民意、识民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诉求的通道;建立“问题、诉求、解决、反馈、评价”全链条式法治平台机制,帮助群众反馈“环境整治、农房翻建、乡风培育、生活困难”等5000余条意见建议,推动基层自治更加符合民意,有效促进德治、法治、自治、智治“四治融合”。
四是当好法治活动“组织员”,争做法治建设领头雁。海门区司法局依托“来自基层、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要求每位“法律明白人”全年参与法治活动不得少于12次;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送法下乡”“宪法进万家”“第十五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润江苏情暖民工”“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法治扶贫”等法治系列活动,推动法治资源向基层下沉,向民生领域延伸,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法治建设成果。
五是当好法治创建“监督员”,培育依法治理践行者。海门区司法局以中兴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培育三厂街道新东社区“老薛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引入“法律明白人”担任法治创建的“监督员”,将“依法管理能力、自治协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乡风文明培育、法治创建成效”等纳入监督范围,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牢牢筑实全区15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根基。
六是当好法律援助“引导员”,照亮困难群众维权路。海门区司法局将“法润江苏·春风行动”与“法援惠民生”活动紧密结合,聚焦农民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农户、“病残孤老灾”、特殊人群等6类重点服务对象,宣传好法律援助的受理事项、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和便民举措,引导200多名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以法治温情彰显为民服务情怀,交出法治惠民满意答卷。(文 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