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你们真的帮了我大忙啊。”7月2日上午,业主汤某握着丹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冷俊的手连声道谢。原来,汤某拖欠7年物业费1万余元,因家庭困难无法偿还,经调解员深入交谈,物业公司表示愿意减免部分物业费,最终达成共识,至此,一起长达7年的“老大难”物业纠纷在丹阳市物业纠纷专职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
“小区物业纠纷的化解,是城市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丹阳市司法局长段建强介绍,近年来,丹阳市司法局以聚焦“群众满意”目标,针对物业纠纷居高不下的实际,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强化保障,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有机衔接、互相协调、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与法院、住建、街道等多方沟通,建立丹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通过探索将物业纠纷化解在源头的实践,提升了物业纠纷的化解成功率,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运行机制。
精心选配,建立“优质服务”调解员队伍。调委会充分发挥优势,聘任了4名物业纠纷专职调解员,其中2人为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干部,2人为法律专业的年轻人,老少搭配组成两个调解团队,形成优势互补解决不同群体及年龄段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司法局老干部支部指派3名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兼职调解员,在社区设立“银发生辉”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开展物业纠纷咨询、调解工作,筑牢解决物业纠纷的社区防线。
多方联动,健全“优质服务”工作机制。调委会融合了人民法院、住建局、街道、司法局、律师等多方资源力量,强化与住建、法院、规划局、城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通过咨询、邀请参与调解、现场处置等方式,增强了解决物业纠纷的能力;加强与街道、社区的相互配合,调解工作中邀请村、社区调解员一并参与纠纷调解,聘请社区法律顾问作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家顾问,参与疑难、复杂纠纷调解;与全市29家物管公司建立了工作联系,畅通物业矛盾解决渠道,避免了物业纠纷诉到法院。
主动作为,形成“优质服务”工作模式。调委会目前纠纷来源主要有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委托、市物业协会委托等几种途径,除此以外,还主动开展物业纠纷排查,主动对接当事人。在受理物业纠纷后,调委会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小区,走访矛盾争议地,了解纠纷原委,以求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实际问题,修复物业与业主关系、修复邻里关系等,提供现场调解、现场出具调解书等服务。
提升能力,扎实“优质服务”业务功底。调委会邀请市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岗前、岗中定期为物业纠纷调解员讲授相关法律规定、司法实践;注重联系物管办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时定期寻求指导,积极探索最优解纷模式,不断累积调解经验;为每位调解员以购买相关书籍作为“精神食粮”,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同时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运用到实际调解中;定期组织开展去法院庭审观摩和友邻单位学习活动,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物业纠纷调解水平。(文 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