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6月3日,江苏省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由省委出台、省司法厅起草的《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表示,《实施方案》结合江苏省实际,明确了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总体要求,以 “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助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等为主要目标,明确江苏法治社会建设五类十七项重点任务,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筹推进、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江苏法治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太建提到,近年来,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紧扣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系统构建多元规范、规范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切实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构建优质的法律服务体系方面,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已为2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全省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全覆盖,并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展到涉及农村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环境污染、事故赔偿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用法律为群众分忧解难,2020年受援群众达到112796人次。
当提到如何在江苏省推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时,江苏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许建彤表示:“2021年是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起始之年,我们将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结合《实施方案》,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提高全民普法的覆盖面,提升全民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着力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未来,江苏省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把法治社会建设的美好蓝图落实落细落地,全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文 吴恺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