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机制保护环境生态资源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6-04 18:20:13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6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助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情”相关情况,以及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8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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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据发布,2020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将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污染防治攻坚、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环境,作为检察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1件464人,提起公诉1832件4018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59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58件。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和生态修复并重,注重办案方式和效果,在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的同时,及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修复。2020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污染防治检察建议1689份,有效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工作。连云港灌南县检察院开展打击盗采海砂专项行动,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推动住建部等15个部委联合发文,开展海砂整治行动,建立海砂开采管理长效机制,在灌河流域非法码头整治中,拆除非法码头128处,修复滩涂65万平方米,销毁海砂清洁清洗设备300余套。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污染环境案中,注重刑事诉讼和生态环境修复同步进行,督促被告单位与有资质公司签订修复合同,支付环境修复费用350万元,并由第三方验收修复工程,确保环境修复到位。

  王方林表示,江苏检察机关将常态化开展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黄(渤)海沿岸6省(市)15市检察协作,共同签署《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跨区域线索移送、调查、联合办案及生态环境修复等协作机制,打造联动式、一体化保护格局,同时加强江苏沿江八市、里下河地区等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司法深化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文/图 朱远明)

编辑:杨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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