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省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报告显示,一季度全省民生支出增长11.1%,增幅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较2019年同期也提高1.4个百分点。
2021年省政府15类52件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至4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等年度提标任务基本落实,“实现设区市老年大学全覆盖”“新增20家护理院”“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改造桥梁500座”“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建设5000个事实孤儿‘梦想小屋’”等民生实事项目提前完成序时进度,其他民生实事工作也在有力有序落实。
民生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有赖于资金的坚实保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逐一梳理、逐项明确包括财政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来源,对需由省财政安排的资金,现有专项资金中可以统筹安排的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没有相关专项资金或现有规模不能满足的,均在2021年预算中作了新增安排。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预算10861亿元、增长0.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7%。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序时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2021年一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0.65亿元、增长9.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710.06亿元、增长11.1%,增幅较上年同期(0.3%)提高10.8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7.9%,较2019年同期(76.5%)提高1.4个百分点。
民生资金来源渠道也得到拓宽。在“梦想小屋”建设方面,各级团委通过线上募集和线下认捐等方式,广泛筹集建设资金,60余万人次通过腾讯公益、苏青益筹等线上平台,捐资达1800余万元,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动员和群众性公益,至4月底已完成年度6000万元建设资金募集工作。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上,省住建厅与国开行江苏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等机构开展政银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城市更新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融资需求。
省政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先后出台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等9个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各地按照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共同财政事权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报告显示,1-4月,省对市县已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共569.3亿元。(新华日报 记者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