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泗洪县“三项制度”推动“援法议事”走向深入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5-12 10:54:31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来,宿迁市泗洪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三大制度”,为村居管理和发展注入法治保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法律明白人”培育制度,夯实“援法议事”之“基”。培育一批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是开展好“援法议事”活动的重要基础,泗洪县司法局制定并印发“法律明白人”培育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培训指导和使用管理等有关工作事项。泗洪县司法局要求全县每个村(社区)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培育“法律明白人”,使他们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积极推动全县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议事活动组织制度,明确“援法议事”之“调”。“援法议事”重点在在于“议”和“法”,既不能混淆为普通的会议,也不能简单等同于法治文化宣传或者法律援助,而是在组织议事的基础上加入法治元素,用法去完善、规范、保障,做到议事有主题、有议程、有讨论、有成果,要做到“事”与“法”的融合。泗洪县司法局建立议事组织制度,明确议事主体、议事流程、议事范围、责任分工等要求。泗洪县司法局制定“援法议事”活动流程清单,按照“明确议事主题、厘清议题背景、开展议前调研、确定议事对象、组织议事探讨、议事成果落实、议事成效展示”七大活动步骤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并认真填写活动记录簿。

  议事成果监督评议制度,放大“援法议事”之“效”。推动议事成果转化是“援法议事”活动的应有之意和主要目的,泗洪县司法局建立议事成果监督评议制度,明确了议事成果转化和项目评议工作相关要求。泗洪县司法局要求议事结果除当场宣布外,还应以书面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定期对议事成果以汇报会、图片展、观摩会等形式进行展现,强化群众对成果转化实施过程和成效的监督。泗洪县司法局每年底通过网上评议、问卷调查、群众投票、组织评议会等方式,对当年度议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以反馈单形式反馈给同级党组织。(文 唐梅芳)

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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