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10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广大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共同创建健康和谐、充满活力的消费市场环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近五年来,全省消费维权案件数量均在50000件以上,消费纠纷已经成为江苏省主要民事纠纷类型之一 ,消费纠纷形式多样化。消费纠纷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人格权纠纷、知情权纠纷、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纠纷和消费公益诉讼等多种纠纷类型,涉及范围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买卖合同纠纷占全部消费合同比例80%以上,是最主要的消费纠纷类型。
近年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致力于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提高诉调对接质效。未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扩大多元解纷主体,吸纳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部门、交警部门、仲裁委员会、保险协会等各类解纷主体作为成员单位,搭建网上调解平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提升多元解纷的效果。
未来,江苏省高级法院将指导全省法院积极探索消费公益诉讼模式,加强与消费公益组织的联系,提高审判效率,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文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