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0年以来,宿迁市泗阳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3932件,成功13698件,调解成功率98.3%。泗阳县司法局突出人民调解员“优中选优”原则,从原有调解员队伍和社会中共计选聘4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泗阳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64个,调解员1171人。
一是突出“专”的精准化选聘标准。泗阳县司法局结合基层具体实际,除对思想政治、户籍、年龄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作要求外,突出强调乡镇(街道)和非乡镇(街道)两个选聘标准。乡镇突出强调农村工作经验、调解实战能力;非乡镇(街道)强调年轻力量的加入,更突出理论能力、信息化技术掌握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
二是突出“严”的公正化选聘程序。此次招聘、选聘工作由泗阳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笔、面试工作,同时邀请县纪检组全程参与笔、面试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形成了多方联动、多管齐下的良好工作格局。此次招聘、选聘突出诚信招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突出“严”的招考要求,并对最终录取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岗前轮训1个月之后安排上岗。
三是突出“优”的平等化待遇保障。泗阳县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经费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人民调解经费200万元,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财政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被录用的人民调解员和泗阳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被录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生活补贴(参照县司法局招聘的司法助理员工资标准执行)。(文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