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月24日,泰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泰州日报社召开《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桂宝介绍《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的立法以及宣贯实施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星
2019年12月,经泰州市委同意《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确定为泰州市2020年立法项目,由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协作配合,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2021年3月1日,泰州将正式实施《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
泰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在会中指出,《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坚持以上位法为依据,以保护优先为第一原则,瞄准垛田保护中的“沉疴顽疾”,系统思考,靶向施策,力求以小切口破解垛田区域治理大问题。
《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共六章三十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垛田定义、基本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等作了明确。第二章保护规划,确定了垛田保护区域、保护层级,对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划设等作了规定。第三章保护管理,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村(居)以及垛田土地承包经营人在垛田保护中的责任,完善了在垛田保护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的相关要求,并对垛田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行为作了细化补充。第四章利用和传承,强调发挥垛田在农业生产、旅游观光和文化传承方面的功能,对垛田传统农业文化保护和开展垛田相关宣传教育的内容作了明确。第五章法律责任,对前面章节的部分义务性条款设置了相应处罚。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施行时间。
《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是规范泰州市垛田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的实施,为垛田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垛田保护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法制化的轨道,让“垛田故事”续写得更加精彩,让水乡发展更为绿色、更具优势。(文 贾健 袁吉 陈星)